正義網北京7月23日電(記者 高鑫)因“轉移基因食品該不該吃”引發爭論,繼而升級為“對罵戰”,備受關註的方舟子與崔永元互訴名譽侵權案,今天上午在北京市海澱區法院開庭。
  方舟子認為崔永元在微博上侮辱、誹謗自己,索賠損失32萬餘元;而崔永元提出反訴,稱方舟子發微博污衊、醜化自己,索賠損失67萬餘元。雙方均未親自出庭。
   因“轉基因”展開微博論戰
  2013年9月,方舟子、崔永元由“轉基因食品能不能吃”開始爭論。
  方舟子:品嘗轉基因玉米雖無科學研究價值,但有科普價值,應當創造條件讓國人可以天天吃轉基因食品。
  崔永元隨後發微博:你可以選擇吃,我可以選擇不吃。你可以說你懂“科學”,我有理由有權利質疑你懂的“科學”到底科學不科學。你可以說我白痴,我也可以說你白吃。
  方舟子微博回應:你當然可以選擇不吃,但是不要傳謠阻礙中國農業技術發展。我科普的是各國際權威科學機構認可的科學,你根本不懂,有何資格質疑?
  2013年12月,崔永元離職央視,並透露方舟子向央視“告狀”,對此方舟子回應稱“造謠”。之後,雙方的辯論,升級為牽扯家人的“互罵”。
  方舟子:說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估計崔永元也搞不明白。我就打個比方吧。我說“崔永元他爹是師副政委”,然後崔永元跳出來說:“你竟敢說師副政委都是我爹”,然後罵開了。
  崔永元:肘子開始攻擊我父親了,當然要問候一下它母親。 方舟子的母親:“兒,我來了” 方舟子:“你不是我母親” 方舟子的母親:“為什麼” 方舟子:“你有證據嗎”
  互訴對方存在名譽侵權
  今年1月,海澱區法院受理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譽案。
  方舟子稱,前央視節目主持人崔永元發表的微博內容,侵犯他的名譽權,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30餘萬元。
  今年4月,法院審理此案過程中,崔永元以方舟子發表的微博言論,亦侵犯其名譽權,與本訴具有牽連關係為由,在舉證期限內,向法院提起反訴。
  崔永元請求法院判令方舟子刪除侵權微博信息,賠償損失67萬元。法院決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訴,與方舟子提起的訴訟合併審理。
  今天上午,海澱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。庭審伊始,便充滿對抗。
  審判長在核對雙方身份信息階段,聽到崔永元的代理律師介紹崔永元現為中國傳媒大學教授時,方舟子代理律師立刻提出異議,“他連教師都不是,更不應該是教授。教師必須持有教師資格證,我們高度懷疑崔永元有無取得教師資格證。”
  審判長責令崔永元的代理律師在3天內提交證明崔永元教師身份的相關證據,之後正式進入法庭調查環節。
   方舟子:崔的主持人身份使侵權言論影響惡劣
  方舟子代理律師稱,2013年11月15日起,崔永元發表了數十條對方舟子侮辱、誹謗的微博。其中有“我不認為這些錢都是肘子嗑普騙來的,肯定還有其他的騙法”、“以肘子為頭目的網絡流氓暴力集團”、“肘子最臟,坑蒙拐騙都乾過,可它是三無人員臉皮又奇厚”、“肘子一邊300萬美元在美國買豪宅一邊在網上哭訴安保基金不夠用了”、“騙子”、“流氓”等大量明顯侮辱、誹謗自己的內容。
  方舟子認為,崔永元發表的涉案微博,要麼是沒有事實依據的、肆無忌憚的惡意誹謗,要麼是惡毒的公然侮辱,使自己名譽受到嚴重損害,明顯已違反相關法律規定、侵害了自己的名譽權。
  方舟子還提出,在自己公開表示要對崔永元提起訴訟後,崔非但不收斂其不法言論,反而繼續肆無忌憚地惡毒侮辱、誹謗,足見其惡意。而崔永元以其前央視電視節目主持人的身份發表侵權言論,更加誤導公眾,影響惡劣。
  方舟子認為,崔永元的行為已構成對方舟子名譽權的侵害,其主觀惡意、過錯明顯,通過網絡傳播侮辱誹謗信息,侵權、違法性質及其惡劣,
  崔永元回應,他是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,為了批評、駁斥方舟子的錯誤言論而發表,沒有誹謗、侮辱方舟子人格的內容,不侵犯方舟子的名譽權。而且,他所發的涉訴微博的內容,均有事實依據。
   崔永元:是方舟子污衊在先惡意挑起事端
  崔永元稱,他與方舟子之間的論戰,是方舟子惡意挑起事端,先污衊他“傳謠”,指責他“根本不懂”且沒有“資格質疑”,繼而惡意攻擊他及他的團隊,甚至用訴訟的方式,妄圖實現其話語霸權。崔永元認為,方舟子的訴訟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,屬於惡意訴訟。因此,他才提起反訴的。
  對於爭議之初所發的微博,崔永元稱,有媒體報道《方舟子:應創造條件讓國人天天吃轉基因食品》,他認為該報道存在可商榷之處,評論稱吃或不吃轉基因食品,公眾應有選擇權;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,公眾應有質疑權。
  在反訴狀中,崔永元也列舉出他整理的方舟子侵犯其名譽權的言論,包括:方舟子不斷惡意攻擊他團隊開展“給孩子加個菜”公益項目,污衊他從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崔永元公益基金“提取”2000萬元管理費,污衊“小崔考察基因”紀錄片使用“職業托兒”等7起事件,以及方舟子言論中使用“瘋狗”、“流氓中的無賴”等侵權行為。
  崔永元認為,自2013年9月9日,方舟子連續發表上述侵權言論至今,侵權微博數以百計,被轉發量數以萬計,被瀏覽量數以千萬計,對他造成了無法輓回的惡劣社會影響。
  對於崔永元的反訴,方舟子代理律師回應,崔永元的反訴理由存在混淆是非。雙方間的糾紛屬於名譽侵權,並非方舟子惡意挑起事端,崔永元才是該起糾紛的始作俑者,是崔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,使用侮辱誹謗的語言攻擊方舟子引起。崔永元所列舉的方舟子對其言行的評論,均不構成對其名譽權的侵害。
  審判長核實確認,雙方均為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,涉訴微博均未刪除。
  隨後,雙方主要圍繞對方是否存在侮辱、誹謗、破壞他人名譽等爭議事實展開舉證、質證。
  上午庭審結束時,該案仍在舉證、質證環節。下午14時,此案繼續開庭。截至記者發稿時,庭審仍在進行中。  (原標題:方舟子與崔永元互訴名譽侵權案開庭 互稱對方是挑事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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